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409号

2012-05-28

         现批准《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71-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5.2.4、5.2.5、7.4.15、9.3.1(2、3)、9.3.3(4)、9.3.9(3)、9.4.8(4、5)、10.3.1、11.2.1(2、3)、11.2.2、11.2.7(3)、13.6.5、14.1.3(6)、18.1.1、18.2.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
2012-05-28
2012-12-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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