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57号

2012-03-30

         现批准《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51-2012,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1(1)、4.1.2(1)、4.1.4(3)、4.1.7、 4.1.8、4.1.9(1)、4.2.8、4.3.5、4.4.1(1、4)、4.4.7、4.5.2、4.6.4(3)、4.6.7、5.2.1、5.2.5(1)、5.2.9、10.1.4(3)、10.1.5、10.2.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2012-03-30
2012-08-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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