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5年第5号(废止部分)

2025-01-21

        

关于发布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为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25)。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此公告业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邓志勇会签)

生态环境部

2025年1月21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502/t20250220_1102557.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2025-05-01
GB 6249-2025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 6249-2011)废止。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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