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4年第18号(废止部分)

2024-05-29

        
关于发布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现批准《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为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的名称、编号如下:

《铀矿冶放射性废物辐射环境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5-2024)。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该标准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5-93)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5月29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406/t20240612_1075638.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
2024-10-01
GB 14585-2024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自标准实施之日起,《铀、钍矿冶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技术规定》(GB 14585-1993)废止。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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