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医用玻璃体温计》等3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医用玻璃体温计》等3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现予以公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4-04-29
来源:https://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7A841E20DC21CA92D7E9BAEC0CF906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