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0年第65号

2020-12-17

         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三项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防治环境污染,规范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现批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为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并由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 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 依据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以上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废止。 以上标准由中国环境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2月8日 来源: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2012/t20201218_813925.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
2020-12-08
2021-07-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4-2001
2020-12-08
2021-07-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
2020-12-08
2021-07-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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