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等2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1-08-10
来源:http://std.sacinfo.org.cn/gnoc/queryInfo?id=21896B2FE00426C0A6D473586ABB06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