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冀建工〔2017〕36号
2017-04-14
关于批准《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构造》为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2015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村镇住宅建筑设计构造》(统一编号:DBJT02-123-2017,图集号:J17J168)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2017年6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设计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复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4月14日
来源:http://www.hebjs.gov.cn/zhengcewenjian/tingfawenjian/201704/t20170425_2277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