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冀建质[2012]686号

2012-10-15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 35-2002进行了修订。经组织审查,批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 145-2012,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 35-2002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唐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DB13(J) 35-2002
2012-10-15
2013-04-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