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冀建质[2012]627号)

2012-09-13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09]118号)要求,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储罐式氮气灭火系统技术规程》,经组织审查,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 13(J)/T 143-2012,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储罐式氮气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2012-09-13
2012-12-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