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冀建质〔2012〕174号)
2012-03-22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1]140号)要求,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沿海地区造地土地整理工程施工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 134-2012,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