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24年第196号

2024-12-13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编制标准》等2项标准的公告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编制标准》〔编号为DB13(J)/T 8616-2024〕,《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编号为DB13(J)/T 8617-2024〕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河北省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预算定额》(2013年)自2025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13日         

来源: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gggs/101733966752979.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市政设施维修养护工程)
2024-12-13
2025-06-0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指标指数编制标准
2024-12-13
2025-06-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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