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公告 2022年第20号(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公告)

2022-05-10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关于废止地方标准的公告





依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按照《京津冀区域共同制定地方标准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有关要求,经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协商一致,并按程序进行了公示,现决定对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3/ 3005-2017)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0日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2022-05-10
废止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