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冀卫通〔2020〕1号

2020-11-20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废止7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19〕556号)要求,我委对现行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经专家论证,决定废止7项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废止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目录如下。




 特此通告。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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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标准名称 废止日期 废止说明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肉及肉制品中沙门氏菌环介导等温扩增(LAMP)检测方法
2021-01-01
废止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小麦粉中偶氮甲酰胺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01-01
废止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和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2021-01-01
废止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动物源性食品中多溴联苯醚的测定
2021-01-01
废止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创伤弧菌检验
2021-01-01
废止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中11种双酚类物质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2021-01-01
废止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阪崎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检测
2021-01-01
废止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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