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冀建质〔2015〕70号)要求,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已通过专家审查,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T 39-2016,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原 《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编号为DB13(J) 39-2003)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13日
来源:该公告河北省住建厅官网未公示,仅在国家住建部备案。http://www.risn.org.cn/Bzba/ShowInfo.aspx?Guid=67343c9b-49fc-4b34-a8bf-a62bfee07e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