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建厅公告 冀建质(2013)97号

2013-12-18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一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3]43号)要求,由河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修订的《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程》已审查通过,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13(J) 114-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行。其中,第3.2.1(4)、3.2.2(4)、4.1.6、4.3.1(2、4)、4.6.1、7.1.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程》DB13(J) 114-2010同时废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建筑节能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DB13(J) 114-2010
2013-12-18
2014-03-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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