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冀建质(2015)54号
2015-07-0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EPS模块低层现浇混凝土复合墙技术规程》等三项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0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质[2010]458号)要求,由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哈尔滨鸿盛房屋节能体系研发中心共同编制的《EPS模块低层现浇混凝土复合墙技术规程》(DB13(J)/T 190-2015)、《EPS模块现浇混凝土剪力墙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13(J)/T 191-2015)、《EPS模块工业建筑围护结构技术规程》(DB13(J)/T 192-2015)等三项标准,经组织审查,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以上三项标准由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日
来源:DB13(J)/T 190-2015 标准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