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冀建质〔2015〕91号
2015-11-23
关于废止《低强度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等22项标准和标准设计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建标〔2006〕221号)的规定,我厅对我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进行了复审。经审查,确定《低强度混凝土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等22项标准和标准设计(详见附件),自2015年12月1日起予以废止,不再使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发给各相关单位,确保标准应用安全有效。
废止标准和标准设计在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存查,以备已用工程的查询。
附件:废止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目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23日
来源:http://www.hebjs.gov.cn/zhengcewenjian/tingfawenjian/201512/t20151216_217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