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冀建工〔2017〕30号
2017-03-31
关于批准《工业建筑EPS模块围护结构建筑构造》为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根据《2010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第二批编制计划》,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工业建筑EPS模块围护结构建筑构造》(统一编号:DBJT 02-121-2017,图集号:J17J167),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2017年5月1日起实行。
本标准设计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或复制。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31日
来源:http://www.hebjs.gov.cn/zhengcewenjian/tingfawenjian/201704/t20170406_227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