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76号

2015-12-02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规范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的建设和日常运行,保障和促进环境信息公开,现批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HJ 771-2015) 
以上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网站建设与维护技术导则
2015-11-20
201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