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5年第75号

2015-12-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加强污染源统计工作管理,规范污染源统计行为,保障污染源统计数据质量,现批准《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 772-2015)

以上标准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登录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
2015-11-20
2016-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