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2年第38号)

2012-07-03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促进技术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等六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以下标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 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bz.mep.gov.cn)查询。自2012年10月1日起,《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灯》(HJ/T 230-2006)废止。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重型汽车
2012-07-03
2012-10-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泥
2012-07-03
2012-10-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照明光源
HJ/T 230-2006
2012-07-03
2012-10-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扫描仪
2012-07-03
2012-10-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投影仪
2012-07-03
2012-10-01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船舶防污漆
2012-07-03
2012-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