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部公告 2014年第91号

2014-12-3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等三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2014年12月31日发布,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固相吸附-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2014-12-31
2015-02-01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则
2014-12-31
2015-02-01
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
2014-12-31
2015-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