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国卫通(2014)13号

2014-10-24

         现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该标准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核和辐射事故医学响应程序
2014-10-24
201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