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 国卫通(2013)7号

2013-12-11

         现发布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其编号和名称如下:GBZ 130-2013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本标准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GBZ 130-2002、GBZ 138-2002同时废止。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GBZ 130-2002;GBZ 138-2002
2013-12-11
2014-05-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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