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年第80号

2013-12-27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四项标准为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 2013年12月27日。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12-27
2014-03-01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2013-12-27
2014-03-01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2013-12-27
2014-03-0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04
2013-12-27
2014-03-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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