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243号

2013-12-29

         现批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4、6.3.5、6.3.6、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同时废止。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2013-12-29
2014-06-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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