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通告 国卫通〔2025〕4号

2025-04-03

         关于发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现发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 336-2025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 GBZ 337-2025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上述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4月3日 来源:http://www.nhc.gov.cn/fzs/c100048/202504/439f613dba1b4369b80d0f99d8e2b909.s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2025-04-03
2025-08-01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
2025-04-03
2025-08-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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