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8年第7号(GB 10769-2010)

2018-06-21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18年第7号(GB 10769-2010).pdf 关于发布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的公告(2018年 第7号) 为保障婴幼儿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据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风险评估结论,现制定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为0.06mg/kg,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6月21日 来源:http://www.bzsb.info/searchStandard.do?action=searchStandard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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