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 2024年第207号

2024-12-23

        
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仿古建筑工程)》等2项标准的公告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仿古建筑工程)》〔编号为DB13(J)/T 8620-2024〕,《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古建筑修缮工程·明清)》〔编号为DB13(J)/T 8621-2024〕已经本机关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现予发布,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3年)、《河北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标准》(2013年)、《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4年)、《河北省古建(明清)修缮工程费用标准》(2014年)自2025年6月1日起停止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https://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tfwj/101733966755853.html


标准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仿古建筑工程)
2024-12-23
2025-06-01
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及计算规则(古建筑修缮工程·明清)
2024-12-23
2025-06-01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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