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制定有关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用II类内燃机的国家标准
2006年5月2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宣布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用往复式内燃机防爆技术通则第1部分: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用II类内燃机。本标准修改采用EN1834-1:2000的技术内容,对适用于可燃性气体和蒸汽环境的II类2G级和3G级内燃机提出了具体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的试验方法以及这些内燃机所需标示的标志和标牌等主要防爆技术要求。该标准拟定于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批准,并于批准后6个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