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布有关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国家标准

        2006年5月2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宣布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6kV~40.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本标准修改采用IEC62271-200:2003。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装配的、额定电压为3.6kV~40.5kV、户内或户外安装的、频率为50Hz及以下的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的各项技术要求。外壳内可能装有固定式或可移开式的元件,并可能充有绝缘流体(液体或气体)。对于具有充气隔室的金属封闭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设计压力不超过0.3MPa(相对压力)时本标准适用。
        注1:本标准主要是针对三相系统,但也可用于单相或两相系统。
        注2:设备的安全性取决于产品的设计、使用、调整、配合、安装和运行。
        该标准拟定于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批准,并于批准后6个月生效。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