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制定电子产品绿色法令

  七部委制定电子产品绿色法令

      昨日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市场处处长黄建忠透露,为应对欧盟将于2006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信产部将于本月20日左右发布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商务部、工商管理总局、海关总署、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七部委联合会签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作为该项政策工作组的牵头人之一的黄建忠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经多次审议修订,目前已经通过WTOTBT通报与评议工作,将于本月20日左右发布,并将于明年该日起生效。 

  《管理办法》规定涉及产品包括:电子雷达、电子通信、广播电视、计算机、家用电子、电子测量仪器、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电子应用、电子材料等10类产品。对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在生产工艺、材料、安全使用期限、包装物应采用无害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管理办法》实施后,所有含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国家限制物质的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前将被要求要在包装、说明书或标识上进行“自我声明”,详细标注原材料与零部件构成。 

  黄建忠透露,今后还会将使用了限制元素的产品列至一个目录内,“上榜”的产品必须通过3C认证后方可进入市场,其余产品也将受到严格的“后市场管理”。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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