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定》等7月30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石家庄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范照兵主持会议并讲话。常委会组成人员61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9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决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七部法规的决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北省资源税适用税率、计征方式及免征减征办法的决定》《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决定》,审查批准了《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修订案)》《承德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条例》《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张家口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联组会议对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律师“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意见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宣布,四个单位满意度测评结果: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均为满意等次。结束各项议程后,范照兵讲话指出,全省人大系统要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以上率下学,自觉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着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主体责任,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深入推动我省决定贯彻实施,确保各项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要扎实推进“6+1”联动监督,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聚焦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勇于攻坚克难,敢于较真碰硬,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


上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讨论研究了拟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的有关议题。闭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主任、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薇就《民法典》进行了专题讲座。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晓东、聂瑞平、周仲明、王会勇、张妹芝,秘书长曹汝涛出席。省政府副省长徐建培,省监察委副主任王立彤,省法院院长卫彦明,省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等列席会议。(记者周洁)


来源:http://scjg.hebei.gov.cn/info/50197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