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北部片区研讨会在石家庄召开

5月16日,市场监管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北部片区研讨会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讨论稿)》进行集中研讨。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经营司司长李奇剑出席会议并讲话,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金洪钧致辞,食品安全总监张毅出席会议。

李奇剑指出,食用农产品是整个食品消费链的源头,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食品安全全程监管的源头环节,直接关系食品安全监管成效。做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既是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法定要求,也是有效构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与保障体系的关键环节。

他强调,要充分认识修订《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重要意义。此次修订,既是近年来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也是推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转向科学管理、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修订工作要遵循严格依法立规、强化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制度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和要求。

金洪钧在致辞中,代表河北省局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河北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他说,《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是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部重要规章,是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依据。对《办法》进行修订,是总局落实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此次研讨会在河北召开,将为河北市场监管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全国农贸联和北京、辽宁、山东、陕西、西藏等北部片区17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负责人以及石家庄、辛集市市场监管一线人员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来源:http://scjg.hebei.gov.cn/info/23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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