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际电工和娲会(IEC)成立于1906年,是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性标准化机构。其宗旨是促进电气、电子工程领域中标准化及有关方面问题的国际合作。为实现这一目的,出版以国 标准为主的各种出版物,并希望各成员国在基本国条件允许下,尽可能采用这些国际标准。IEC的工作领域包括电工领域各个方面,如电力、电子、电讯和原子能方面的电工技术等。会址在是内瓦,其经费来源和工作语言与ISO相同。
凡申请参加IEC的国家,应先在国内成立国家电工委员会,当被接纳为成员国后,这个委员会便初称为IEC国家委员会,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IEC国家委员会。 截至1985年底有成员国42个,已制定IEC国际标准6000余项。
IEC理事会下设执行委员会和合格评定局。执行委员会负责管理技术委员会(TC)和技术咨询委员会。合格评定局管理各认证委员会,在组织上自成体系,财务上独立自主。它是世界范围的自愿认证机构,其宗旨是促进国家或国际间的自由贸易。按照严格的认证程序,以国际标准为依据对电工产品生产厂的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实行全面的审核和评审;对要求认证的生产的元器件,按标准要求进行测试检验。对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授以合格标志和证书,以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和保持标准要求的质量水平。合格评定局(CAB)现有三个认证委员会;电子元器件委员会(IECQ)、电子设备委员会(IECEE)、防爆电器员会。IEC认证体系于1981年开始,已形成了一个成熟的体系。
自1947年ISO成立后,IEC曾作为一个电工部并入ISO,但在技术上和财务上仍保持独立。1976个双方又达成新协议,两组织各自独立,自愿合作,互为补充的国际组织,共同建立国际标准化体系,IEC负责有关电气工程及电子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其他领域则由ISO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