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部分适当给出下列信息:
—本标准由××部门(由本部门审批的标准除外)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单位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当需要时可指明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一般不超过5人,重大综合性基础标准不超过7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历次修订或复审确认年、月;
—本标准委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