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024年8月,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以下简称《划分》)发布,将于2025年3月1日实施。全部代替《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 ) 。那么,《划分》中对质量等级划分设定了哪些前提条件呢?

《划分》在“4.等级划分前提条件”中提出:

4.1 遵循可持线发展原则,建设和运营符合绿色低碳发展导向。4.2 以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和旅游需求为目标,为游客提供高质景的游览设施与服务体验。4.3 诚信经营,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厉行节约和绿色消费。4.4 符合经过安全风险评估等景区开放条件且开放满1年,公布景区最大承载量并执行主管部门的承载量管理规定,制定旅游安全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4.5 近3年未发生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市场失信行为与重大负面舆情。

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新版标准内容体现了“六个强化”,即强化前提条件、强化游览服务、强化文旅融合、强化旅游安全、强化智慧旅游、强化绿色发展。

(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_wN5rRfhGOagyeIjyYrCqA)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