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涉及哪些标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那么,在消防验收时可能会用到那些标准呢?


一、建筑与结构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57-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249-2017《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0205-202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T51410-2020《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


二、建筑装饰装修


GB50210-202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54-2019《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877-2014《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

T/CECS806-2021《建筑幕墙防火技术规程》

GB/T41336-2022《建筑幕墙防火性能分级及试验方法》

GB8624-201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三、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


1、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GB50242-202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GB50261-2017《自动喷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GB50219-2014《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3、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GB51427-2021《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CECS263-2009《大空间智能型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4、气体灭火系统


GB50263-201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5、细水雾灭火系统


GB50898-2013《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6、泡沫灭火系统


GB50151-2021《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7、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


GB50498-2009《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8、灭火器配置


GB50444-2021《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四、智能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GB50166-201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五、建筑电气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2、消防电气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J/T15-226-2021《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技术规程》(广东地标)

GB31247-2014《电缆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

GB8624-201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19666-2019《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

XF306.1-2007《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

XF306.2-2007《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


六、通风与空调(防排烟系统)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XF/T999-2012《防排烟系统性能现场验证方法热烟试验法》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七、建筑节能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411-200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DBJ15-65-2021《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8624-2018《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八、电梯(消防电梯)


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310-2016《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XF503-2004《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消防验收一般分为三种类型:


一、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俗称一次消防验收,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


二、室内装修设计消防验收。俗称二次消防验收,是指商业地产建筑在装修后投入使用前需要进行的消防安全保护,一般就是指室内装修设计审核,主要是针对装修设计进行报警、喷淋、消火栓图纸等的审核。建筑物公共区域的装饰装潢的由建设单位进行申报;承租人根据需要对所承租房屋再进行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应由承租人申报。


三、营业前检查。营业前消防检查,是指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对于营业前消检申报义务承担主体可以是建设单位,也可以是使用单位。二次消防验收和营业前消检不能同时进行,要先经过二次消防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开业前消检的申报。


(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EytdJTnROnjz76G-p10k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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