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可以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么?


2024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那么,涉及安全领域的团体标准在制定时要注意什么呢?


《意见》在“(六)强化标准制定和实施监督后处理工作”中提出:


团体标准制定和实施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应当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未经同意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商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废止并公示。


实践中要注意的是,一般认为,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公众出行规律安全、避难者行为安全,人员疏散的场地安全、建筑安全、城市生命线安全、网络安全,恶意和非恶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员疏散等。


(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skuKWVvcnNJIi72laWZj9A)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copyright 2004-2016版权所有 | 冀ICP备05014994号-3

系统支持浏览器版本:IE8以上(包含IE8)、360极速、 Chrome、火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