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行业标准有争议该如何处理?


2023年1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那么,《办法》对行业标准存在争议时的处理是如何规定的呢?


根据《办法》第十条规定,在行业标准制定、实施过程中存在争议的,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商;协商不成的报请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解决。


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标准化法》第三十条提到,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标准实施信息反馈、评估、复审情况,对有关标准之间重复交叉或者不衔接配套的,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或者通过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机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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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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