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产品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2023年10月,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开征求《绿色产品评价通则》(标准修订项目已列入国家标准计划,项目计划号为20230776-T-469,以下简称《通则》)意见。那么,《通则》中对绿色产品评价指标体系是如何描述的呢?
《通则》指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要求、鼓励性要求三部分。基本要求宜包括应满足的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工艺技术、管理体系及相关产品标准等方面的要求;评价指标宜包括资源属性指标、能源属性指标、环境属性指标、品质属性指标和低碳属性指标等五类一级指标,在一级指标下设置可量化、可检测、可验证的二级指标,二级指标可进行分级,分为绿色标杆产品级和绿色产品级,不同类别产品的评价指标可依据产品和行业特点、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影响程度、现有标准实施情况等因素选取;鼓励性要求宜包括产品或生产企业满足的其他鼓励性绿色低碳要求。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通则》还提到,符合绿色产品评价要求的产品应在同类可比产品中具有领先性,符合绿色标杆产品评价要求的产品比例占同类可比产品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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