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包保干部?
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别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国务院食安委2022年发文规定)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明文规定)。那么,该工作的包保干部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按照“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原则,市、县、乡、村四级党政领导干部与对应级别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包保关系,形成责任清单。
各级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开展1次督导,督促包保主体做好“安全管理、常态防控、应急处置、宣传培训”四方面的工作。
包保干部须同本级党委或政府、村支部主要负责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明确包保主体,承诺履职尽责,确保完成任务。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各级食安办相应建立工作督查组,按照分级督查、下督一级的原则,对各地包保干部是否履职尽责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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