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乐设施上应标明注意事项么?
2020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那么,与儿童有关的产品、设施设备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戏游艺设备、游乐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上述产品的生产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未标明注意事项的不得销售。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对可能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在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标明适龄范围和注意事项;必要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看管。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还提到,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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