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披露哪些化妆品信息?


2023年,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并公布《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产品执行的标准信息需要披露么?


根据《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披露的化妆品标签信息应当包含其所经营化妆品标签的全部内容,其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其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披露的其他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


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入驻平台发布化妆品产品信息时开展检查,核实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发布的产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等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的一致性。


(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R8sP_HqYPY7b7ygO864rNA)


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文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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