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掌握!团体标准基础知识
2015年2月11日,在李克强总理主持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团体标准被首次提出;
同年3月11日,国务院发布[2015]13号文件《深化标准化改革方案》中提出: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
2016年3月10日,质监总局、国标委印发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团体标准培育工作开始走向正轨。
2016年5月4日,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建立。
01什么是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团体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市场主导:市场主体自主制定、自由选择、自愿采用;
政府引导: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营造团体标准发展良好政策环境;
创新驱动:及时吸纳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
协调推进:与现有标准体系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02团体标准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关系?
团体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团体(association)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标准化工作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和产业技术联盟等,处于我国标准体系的第三个层级。
国际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国际标准在世界范围内统一使用;强制性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组织并发布标准,或ISO和IEC代表会员机构确认及发布的标准;
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地方和企业标准:地方标准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主管机构或专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在某一地区范围内有效。企业标准是在企业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
03团体标准制定目的?
1、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
政府主管部门由标准制定者转换成规则管理者,把市场需求标准交由市场决定,既增加了标准有效供给,又提升了标准与市场的良好衔接。
2、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根据市场需求,制定高于现有推荐性标准或强制性标准的团体标准,规范企业按标准化生产、经营,促进转型升级,引领创新驱动。
3、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标准是实现世界互联互通和开展商业交流的技术语言,促进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软连通”,标准化工作助力中国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04团体标准与专利成果的关系?
1、团体标准与专利关系:
技术标准伴随专利技术的融入,专利作为科技创新成果重要载体,与标准结合,能够极大地提高标准科技含量,引导更广泛地采用团体标准。
2、管理要求:
《GB/T20003.1-2014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
3、团体标准涉及专利政策:
引导标准必要专利的持有人合理专利许可,明确团体标准专利政策制定社会定位和标准化战略,结合团体标准需求和产业发展制定《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办法》
4、专利对团体标准的促进:
保证专利技术的优势地位,避免技术纠纷风险,保障团标核心成员利益。组织成员协商处理团体标准涉及专利的运用条款,专利池等,提升行业能力及标准竞争力。
05团体标准对市场和企业起到的作用
1、提升企业竞争力
作为第三方机构认证或检验的重要技术依据,团体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及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性,更易获得合作方认可。
2、促进贸易成交
团体标准使合作更加透明,依据标准签订合作协议,降低交易风险,增加合作双方互认程度。
3、申报国家级奖项
符合有关国家奖项申报条件的团体标准。可由团体组织推荐申报,有助于提高企业及产品的知名度。
4、扩大企业影响力
团体标准经过市场不断检验,被其他标准组织采纳,有机会升级为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甚至国际标准,有效提升企业行业影响力。
06如何申报大部分协会的团体标准?
(一)标准化法律法规要求
1、符合国家标准化法规;
2、符合该协会立项范围和指导原则;
3、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能够促进经济发展。
(二)大部分协会团体标准技术要求
1、行业和企业急切需要,对规范相关的市场行为起到推动作用;
2、有效补充国标、行标和地标空白,促进及时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成果,有效增强团体会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3、与现行各类标准没有交叉,属于申报机构的业务范围,完成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三)大部分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
1、立项起草阶段;
2、征求意见阶段;
3、审评阶段;
4、修改形成报批稿;
5、标准化审查;
6、发布。
07如何制定大部分协会团体标准?
(一)标准项目申请书及标准草案制定
1、标准申请书包括:
(1)必要性与技术现状
(2)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3)适用范围和内容
(4)资金来源和管理
(5)完成时限
2、标准草案包括:
(1)概述部分:封面、目录、标准名称、引言、适用范围等
(2)技术内容: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与内容等
(3)补充部分:规范性附录、资料性附录等
(二)标准编制说明
1、研制概况:任务来源,承担单位组成和成员名单及相关工作简述
2、标准编制原则及其内容论据、数据、论证结果。修订标准,应增列新旧标准对比
3、技术论证和预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分析
4、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关系
5、采用先进国内外标准的情况及其关系
6、重大分歧及其处理依据和结果说明
7、宣贯、标准实施追踪的有关建议
8、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三)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的专家应当涵盖会员单位、科研、生产、使用、销售、行业监管、标准化等领域;
2、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
3、对于专家反馈的意见,标准起草单位应当进行汇总、分析和处理,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进行修订,完成标准送审稿和意见汇总处理表。对不采纳的意见,应当有充分的理由,并在意见汇总处理表和标准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来源:以上内容来源于https://mp.weixin.qq.com/s/TMkLRBdi0seZQEVm_oxbk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