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关于印发《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测评工作指南》的通知
为引导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建设走上高效、清洁、集约、循环的绿色发展道路,提升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有关工作要求和内容,制定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绿色测评工作指南,用于指导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对照开展绿色测评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各类公共机构所属的数据中心。各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可根据工作需要参照本指南自行开展相关绿色测评工作。
二、基本要求
(一)应满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和《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26572)相关要求。
(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检定及运行情况应符合《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相关要求。
(三)能源计量点设置应满足《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或《电信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的能耗测评方法》(YD/T2543-2013)要求。
三、测评实施细则
(一)资源使用情况
1、电能使用情况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与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指标或具体要求相比,不高于相关指标或要求为合格。高出相应指标或要求的数据中心应予以分析,并开展绿色化技术改造或运维优化,提高电能使用效率。必要时可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测量或咨询。数据中心电能使用效率的测量与计算按照批复指标或提出具体要求部门的相关具体规定执行。
2、水资源使用情况
数据中心实际用水量应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鼓励重复利用水资源,可按照《工业用水节水术语》(GB/T21534-2008)标准中规定的重复利用率定义及公式计算申报截止日前一年内数据中心水资源重复利用率。3、其他能源使用情况其他能源的使用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要求。
(二)运维及管理情况
1、绿色采购
建立绿色采购制度,对于满足国家有关绿色设计产品评价要求或满足相关节能、节水、限用物质限量要求的设备和产品有明确的优先采购要求,并有实际采购记录证明绿色采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绿色运行维护
(1)资源使用管理制度
1)有完整的空调、供暖、给排水、配电等建筑用能、用水系统图纸。有包括数量(标清备用设备数量)、型号、生产厂家、功率、安装时间等参数信息的在用用能设备、设施台账。
2)建立资源使用管理制度,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有明确的发展目标,有明确责任人,有具体的实施举措和工作计划,有对照考核办法。相关制度均有具体的执行记录。
3)能够结合气候环境和自身负载变化、运营成本等因素定期分析能源消耗情况并制定相应运维策略。鼓励实现对重点用能系统(如信息系统、空调系统等)和设备的运行及能耗状况实现在线监控,鼓励实现智能化调控,从而实现各类资源的最优化利用。
3、人员素质提升
(1)人员培训:能够定期就国家政策要求、节能环保的重要性、绿色发展的意义等对全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开展相关宣传活动。定期对全员进行暖通和电气专业知识的深度普及、节能管理的技能培训、节能设备和系统的操作培训、行业节能技术的应用培训等。
(2)节能活动开展:在员工中定期组织开展节能质量控制小组、内部小技改技革、运维管理内部探讨等本职工作以外的节能活动。
4、电器电子产品绿色管理
(1)高能耗产品淘汰情况
数据中心未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各批次《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名录内产品。
(2)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档案
建立完备规范,可追溯购买及使用过程,报废后去向明确的电器电子产品管理档案。
(3)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与产品生产企业、有相应资质的回收企业共同建立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并将全部报废的电器电子产品交由该体系处理。
(三)其他
1、鼓励直接或间接使用可再生能源。
2、鼓励美化绿化室内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