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安全 物理危害风险评估通则》(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标准开始征求意见
近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安排,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08)已完成《消费品安全物理危害风险评估通则》《消费品化学危害风险评估指南》《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表征和暴露评估》等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向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征求意见。
据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材料、新工艺的大量应用,种类繁多、数量庞大的消费品涌入市场,从儿童玩具、服装服饰、家用电器等均有不同程度的伤害事件发生,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安全,也对我国消费品的国际竞争力与公信力产生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存在物理危害而被CPSC和RAPEX召回的消费品,占当年消费品总召回量的一半以上。因此,如何评估、预防和降低消费品的安全风险,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为此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消费品安全物理危害风险评估通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消费品安全物理危害风险评估的程序,给出了实施风险评估的信息,描述了识别危险、预估和评价风险的程序。
消费品作为用来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重要产品,是人类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的一个重要潜在途径,由消费品带来的化学危害也是一大安全隐患,例如,奶瓶中的双酚A,玩具中的亚硝胺、致敏芳香剂、增塑剂等。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准确评估消费品中化学物质的危害,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防范和管理措施,是消费品化学安全管理的迫切需求。消费品化学安全事关人命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关系到企业声誉和国家形象,其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影响已经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为此,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消费品化学危害风险评估指南》(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对消费品中化学物质可能导致的针对消费者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的基本流程,包括危害识别、危害表征、暴露评估和风险描述。
消费品中的化学危害物质普遍存在,不可能被消除,关键在于对人群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性和强度,即风险的高低。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危害表征和暴露评价消费品中毒物源和个体两者之间的连接途径以及相互作用程度,既能提供个体暴露于风险源的准确估计值,同时也能提供暴露特征(暴露的途径、暴露的方式、暴露持续的时间、暴露的频率)以进行准确的风险评定。为此,全国消费品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起草了《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表征和暴露评估》(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消费品安全化学危害物质的危害表征和暴露评估的过程、方法,对于提高消费品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