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共享单车服务有了量化考核标准
《办法》规定,今后将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会同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人民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车辆投放与运维能力、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及信息共享、安全与应急管理、公众评价等6大项,又细分为车辆投放管理、人员车辆比、车辆周转率、停放秩序、车辆完好率、车辆信息共享、安全应急管理、公众满意度评价以及交通安全宣传、停车引导、用户免押金服务、企业自主创新等15个小项,总分为100分。”天津市道路运输局法规处三级调研员付向东介绍,“考核主管部门将以季度为周期,对各运营企业进行计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企业的车辆投放量进行调整。”记者在《天津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中看到,车辆投放与运维能力、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及信息共享这3大项分值较高,分别为27分、25分和20分。以车辆停放秩序这项的评分标准为例,在禁停区内发现违停车辆的,每满3辆扣0.1分;不足3辆的按3辆算;超过3辆的按3的倍数扣分。重点管控区,划线区有空位,划线区外存在不规范停车的每满3辆扣0.1分,不足3辆的按3辆算,超过3辆的按3的倍数扣分;划线区没有空位,划线区外存在不规范停车的不扣分。一般区域,超过10辆乱停放点,每一处扣0.5分。此外,对于车辆完好率的考核指标也规定,考核周期内将随机抽样调查每家企业不少于50辆的车辆,完好率≥95%的,得5分;85%≤完好率<95%,得4分;75%≤完好率<85%,得3分;65%≤完好率<75%,得2分;60%≤完好率<65%,得1分;完好率<60%,得0分。
付向东介绍,考核总分数小于60分的企业将被评为不合格,在下一考核周期将减少其20%投放量;连续两期评级不合格的企业,在下一考核周期再减少其30%投放量;连续三期及以上评级不合格的企业将被停业整顿。“为鼓励先进,在全市互联网自行车总容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天津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将周期内不合格企业减少的配额,作为新增配额按一定比例分配给考核分数大于等于80分的优秀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