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的基本原理
标准化的基本原理通常是指统一原理、简化原理、协调原理和最优化原理。
下面分别作出介绍:
(一)统一原理统一原理就是为了保证事物发展所必须的秩序和效率,对事物的形成、功能或其他特性,确定适合于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的一致规范,并使这种一致规范与被取代的对象在功能上达到等效。统一原理包含以下要点:1、统一是为了确定一组对象的一致规范,其目的是保证事物所必须的秩序和效率;2、统一的原则是功能等效,从一组对象中选择确定一致规范,应能包含被取代对象所具备的必要功能;3、统一是相对的,确定的一致规范,只适用于一定时期和一定条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条件的改变,旧的统一就要由新的统一所代替。
(二)简化原理简化原理就是为了经济有效地满足需要,对标准化对象的结构、型式、规格或其他性能进行筛选提炼,剔除其中多余的、低效能的、可替换的环节,精炼并确定出满足全面需要所必要的高效能的环节,保持整体构成精简合理,使之功能效率最高。简化原理包含以下几个要点:1、简化的目的是为了经济,使之更有效的满足需要;2、简化的原则是从全面满足需要出发,保持整体构成精简合理,使之功能效率最高。所谓功能效率是指功能满足全面需要的能力;3、简化的基本方法是对处于自然状态的对象进行科学的筛选提炼,剔除其中多余的、低效能的、可替换的环节,精练出高效能的能满足全面需要所必要的环节;4、简化的实质不是简单化而是精练化,其结果不是以少替多,而是以少胜多。
(三)协调原理协调原理就是为了使标准的整体功能达到最佳,并产生实际效果,必须通过有效的方式协调好系统内外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建立和保持相互一致,适应或平衡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协调原理的要点有以下几个:1、协调的目的在于使标准系统的整体功能达到最佳并产生实际效果;2、协调对象是系统内相关因素的关系以及系统与外部相关因素的关系;3、相关因素之间需要建立相互一致关系(连接尺寸),相互适应关系(供需交换条件),相互平衡关系(技术经济指标平衡,有关各方利益矛盾的平衡),为此必须确立条件;4、协调的有效方式有:有关各方面的协商一致,多因素的综合效果最优化,多因素矛盾的综合平衡等。
(四)最优化原理最优化原理就是按照特定的目标,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选优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最佳效果这一总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比较和鉴别的过程,它所追求的是科学技术的最新成果,在众多可行的方案中通过效果预测、数理统计等选取最优方案。选优体现的是标准的先进性。纵观标准化的四原理,简化和统一是和标准的产生同时存在的,它反映了标准化最朴素最直观的作用,协调则是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人类活动的多样化以及管理的科学化而产生的,它从更高层次甚至全局的范围内处理好有关联的事物间的稳定和平衡,而选优是标准化的最终目的,是其所有功能的集中表现。简化和统一原理在标准化的发展进程中,特别是在以产品作为主要对象的阶段,一直被人们所熟知和理解,随着时代的进步,生产的发展,当代标准化的服务领域已空前拓宽,统一、选优原理日益被人们所重视,并得到更广泛运用。